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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間「傳說中的」KIKI屋,原本就不可能會是我想去消費的地方,
因為我不是KITTY迷,也對這種所謂的「非官方主題餐廳」敬謝不敏,
更不可能沒事跑到苗栗去吃簡餐,
若不是這間店的老闆娘說要控告寫食記的蠟筆妹網友,接著又鬧上新聞,
我是不可能有機會知道這間KIKI屋的。
看了蠟筆妹寫的BLOG及照片,實在忍不住覺得這間KIKI屋超爆笑的,
像那個「未授權拍照」是啥意思?難道有貼「店內禁止拍照」在門口嗎?
有貼這個禁令的話,首先客人就先少三成了吧…
以KITTY為主題賣點還不給人拍照,自己把客人擋門外,怎麼這麼會做生意呀?
再來就是KIKI屋的餐點,就算蠟筆妹都沒寫半個字,只貼照片好了,
看完照片就不想去光顧的人恐怕也有四、五成,因為怎麼看都引不起胃口,
(難怪不給人家拍照)
餐點一整個像普通早餐店端出來的70元假日套餐,
人家70元假日套餐還五分鐘就能出餐,更不會有出餐順序莫名其妙的怪事啊。
人家蠟筆妹老老實實把心得寫出來,卻被沒有雅量的老闆娘揚言要控告…
哇咧,老闆娘妳有沒有先跟人家致歉呀?出餐順序不對、味道跟賣相都不怎樣、
害人家可能吃得不甚開心這件事,不是妳應該先解決的事嗎?
怎麼一副生意不好都是人家的錯的樣子?
況且從內部裝潢擺設來看…確實不是很舒服的用餐環境吧,
人家從外面一看,知道這樣坐起來不怎麼舒服,餐點也不夠色香味俱全,
當然生意不會好到哪去呀!要開主題餐廳不是把「主題商品」擺一擺就算的耶!
況且接到恐喝電話不是應該先去報警備案嗎?
通聯記錄拿出來一查就有啦,何必跑到人家部落格去指著人家鼻子說「就是妳!」呢?
一整串看下來,只覺得這比較像「不會生牽拖厝邊」,
寫篇用餐後的心得還要被威脅控告,結果店家瞬間成名……只不過都是臭名= =
食記、心得、感想,要寫一定還是有人會寫的,這是言論自由,
雖然可能因每個人的感受及觀察的角度而有很兩極的看法,
但這也是從自己看不到的角度去認識事物的方法啊,
看到對自己不利的批評或是指教,就說要去告人家毀謗,
未免太不成熟、太自以為是、太沒修養,也太沒肚量了………
有時候君子與小人的差別也是在「有沒有雅量」這個介線上而已,
希望做服務業的都能站在君子那一方啊!

忘了說,蠟筆妹寫的文章在此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qting68/6768430
大家可以去看看KIKI屋的人在留言裡講了哪些話,
當然最重要的是看看KIKI屋的餐點照片啦~~
真的是有圖有真相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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