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罪魁禍首!!!!
 
是的!我又過敏了!再度限入癢得要死的癢癢地獄!
這次是吃到什麼呢?是米先生日本總公司的同事帶來台灣的小西點,
標榜原料用的是用生機養殖的母雞所生產的「自然雞蛋」,
雖然味道還可以(真的只是還可以而已,並不怎麼好吃),
但是我卻對裡頭的雞蛋奶油過敏啦!!
哎呀!我都忘了我只能吃新鮮雞蛋或是煮熟的雞蛋,
像這種新鮮度有差的東西,我是連沾都不能沾的啊!
反正我現在就是全身發疹子,有抓到的地方都是一條一條鮮紅色的抓痕,
而且抓下去就出現一條條的紅色抓痕,過了兩天還不消呢;
雖然知道不應該去抓,可是癢到最高點時當然早就已經失去理智,
乾脆卯起來猛抓,抓得好像有人拿藤條鞭得我滿身傷痕一樣,
搞不好還被懷疑我玩SM咧!(要玩也要當S,才不要當M)
尤其是腳板最嚴重了,被我抓到破皮,疹子上還會有一點一點的小血珠,
自己看了都覺得好恐怖喔,但還是很癢,繼續沒命地抓呀抓…
真的實在癢到不行時只好拼命沖冷水,以降溫的方式來止癢,
抗過敏的藥又不是那種一吃就止癢見效的,為了怕傷肝,一天也只能吃兩次。
現在不但是全身發紅,連臉上也有小疹子,
在擦護脣膏時還感覺得到嘴脣上有一小粒一小粒的突起…
真是難過死了,真想把全身的皮都剝下來。
這陣子不能吃的東西可多了,奶類製品、辣椒、咖啡、茶、香菇、竹筍、韭菜、芒果、糯米、葡萄柚、木瓜、海鮮類、醃漬食品……
當然還有各種含雞蛋的食品都不行吃。
(昨天米先生竟然買了香菇肉羹來給我,我吃到一半才想到不能吃香菇)
唉,竟然會為了兩塊不怎麼好吃的小西點,弄到全身過敏,真是有夠○○╳╳的啦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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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神保小牧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