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我收到一筆之前幫忙改稿的匯款。
其實我已經忘記當初出版社的編輯告訴我的價錢了,
主要是自己想接才答應做的,就算很低價我也不是很介意,
更何況這還是被對方指名希望我幫忙改的稿,
在虛榮心的作祟下,當然就開心地接來做了。
雖然中間發生過電腦壞掉結果做白工的事,
但起碼還是交稿啦,算是了結一樁大事。
之後編輯一直催我給她帳戶資料,說要付錢給我,
我拖拖拉拉到上週末才給她我的帳戶影本,
今天刷本子,很驚訝地看到錢已經匯進來了。
但其實我最訝異的不是他們付款的速度(搞不好是業界第一快),
而是他們給的金額……給得真多耶!!!
以我的工時和他們給的錢來計算的話,
我不就等於每小時時薪五百元?其實我才只有改稿而已說……
這樣想來我實在蠻欠揍的,因為他們給我第二本時,
我還在心裡不停怨恨說我當初只答應接一本,
認為他們沒頭沒腦就把第二本丟過來,根本是想整死我之類的……
沒想到他們給的錢還真是不少,那我每個月光做他們的書不就夠了嗎?
幹嘛還要多接別人的中譯日和日譯中的case?
所以我在想說到底是他們匯錯數字,還是我有眼無珠不識貴人?
哎哎哎,反正看到那個數字我是樂到差點尖叫啦,
因為這還是我第一次幫人家改個稿,就輕鬆賺進這麼一大筆錢仔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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