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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接了新的case,而必需把早就接下的case時間擠開,
再加上小案不斷,所以我還得去看看行事曆,確認一下我接下來三個月要做哪些事。
九月剩十天,十月,十一月,十二月,
扣除個人行程,我發現一件很驚險的事------------我能工作的天數不多,
若要在年底前把手上的工作趕完,那我就不能再一天只工作八小時不到,
可能要把每天的工時拉長到十一小時,或是連星期六都要工作。
嗯…那我不就沒時間逛街、看電影和看書啦?這樣我會活不下去…
或許有人會鬼叫:做不完的話分我一點嘛!分我們賺啊!
哼,若是分得出去,我這麼累幹嘛?!?!又不是沒分過!
更討厭的是,我明年的工作計劃是「0」,
明年一月開始,我要做的是什麼?我是完全不知道。
所以還得在這未來的三個月裡替自己找case做。
(但還是不知道我擠不擠得出「找事做」的時間)
明年有移居的計劃,但還沒有完全確定,是否要確定了再去找case比較好呢?
還是說我明年一月起就先休息一陣子好呢?
唉,算了,等十二月的時候再來想看看吧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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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神保小牧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